上级部门投诉方式
投诉途径
1、来访投诉:医疗服务监管科(地址:2号办公楼108室)。
2、电话投诉
工作日: 0533—4251774
工休时间及夜间:0533—4253312
3、意见箱:在门诊部、住院部、急诊科等显著位置悬挂意见箱。
4、电子邮箱:y51774@163.com。
投诉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
(一)、医疗服务监管科接待投诉后,如实填写《淄博市第一医院投诉登记表》,向当事科室和相关人员了解、核实情况,及时讨论作出结论。
(二)、答复时限:一般事件不超过5个工作日,复杂事件不超过lO个工作日。
(三)、投诉人复议时限和复议部门:投诉人接到答复后对答复有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向医疗服务监管科提出复议,并负责举证。必要时可通过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(地址:张店区和平路17-3号,咨询电话:2220118,电子信箱:zbsytw@126.com )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渠道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