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就诊提示】医院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须知
为切实保障就诊患者的诊疗需求,给就诊患者建立准确、完整、可追溯的健康档案,同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患者的追溯管理,根据各级政府相关规定,我院就诊需严格落实“实名制”就诊管理规定。告知如下:
01
就诊患者一律持经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包括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港澳台通行证、军官证等)办理的电子健康卡、社保卡或经我院实名认证的慢性病卡挂号就诊。
02
无有效身份证件的婴幼儿,一律同时登记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信息、联系方式。
03
对急诊就诊的急、危、重症患者,无法进行实名挂号的,我院先行医疗救治,待病情稳定后,再核实其身份信息。
本制度自2020年 3月1 日起实施,特此告知
淄博市第一医院
2020年2月25日